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21日,我局接受了福建省明溪县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21日。
联系电话:0598-5171068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3幢
邮 编:36500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福建省明溪县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明狮水泥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编制单位 | 福州闽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编制单位 | 福州闽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三明市水利局
2020年1月22日
福建省明溪县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0〕3号
报备申请单位 | 福建省明狮水泥有限公司 | 申请文号 | /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三明市水利信息网 http://smsl.sm.gov.cn/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22日 - 2020年2月21日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福州闽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福州闽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三明市水利局 2020年1月22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余作河/黄灿国 Tel:0598-51710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