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农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农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坚决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推进农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全年农业发展目标,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稳一产、保二产、促三产”思路,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生产。主动融入全市特色现代农业“五百工程”持续推进生态产业化,做强做优高优粮食、生态硒锌、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努力确保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 4%,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抓好稳产保供。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好水稻产能区、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项目,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1.47万亩、总产量8.02万吨。组织蔬菜扩种复种,将市里下达的1.5万亩春季蔬菜种植面积任务分解落实到乡、到村。稳定生猪生产,抓好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确保生猪年末存栏5万头,出栏9万头。做强家禽产业,加快推进优质蛋鸡生产项目,力争全年新增蛋鸡存栏20万羽。充分发挥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优势,增加优质食用菌供给,力争全年供给食用菌1万吨以上。积极发展渔业,认真落实好主要淡水养殖品种的春季育苗生产及良种推广工作,稳定主要淡水养殖品种的池塘或大水面养殖生产面积,力争全年渔业产量8000吨。加强粮油、蔬菜等应急储备,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蔬菜等供应稳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粮储局)、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扎实抓好春耕春种。加强优质稻种储备供给,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充分发挥现有2个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作用,落实8个优质稻品种示范片、2000亩示范面积建设任务,辐射带动全县推广优质稻1.8万亩以上。加强化肥、农药、农地膜等农用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发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大力推广“五新”技术,更好满足春耕生产需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烟叶高质量发展,抓好在田烟苗追施肥料、查苗补苗、病虫防治等田管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种植面积2.26万亩、收购5.4万担目标任务。密切关注低温、“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指导农户落实好抗寒措施。组织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暂停批准猎捕野生动物活动和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相关许可,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做好全县16家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企业(养殖户)的服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供销社、烟草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力抓好企业复产复工。一是强化分类督导。对我县42家农业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于已复产复工且无市外返明员工的38家企业,在督促其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同时,通过网络、实地等方式主动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对于已复产复工且有市外返明员工的1家企业,在按照要求做好复产复工工作的同时,严格实行返明员工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待达到观察期限并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后再返回工作岗位;对于暂未复产复工的3家企业,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场地消杀、建立企业员工健康档案等复产复工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方可复产复工。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将《三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明确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助力企业复产复工相关政策告知企业,积极协助企业争取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补助、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政策。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对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需求的企业,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在全市范围内对车辆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不受临时交通管制限制,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四是拓宽销售渠道。协助企业与商场超市、电商平台及县内外大型批发经销商对接,通过“农-超”“农-电”等方式助力农产品产销。同时,鼓励企业把握疫情解除后消费需求释放契机,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各类展示展销活动,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路。五是抓实重点项目。坚持防疫工作和项目建设两手抓,重点推进三合农产品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温庄贡米产业化、十里埠现代渔业产业园三期等一批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已谋划的10个“十四五”重点农业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一批项目纳入省市盘子;持续推进市级现代水果产业园和4个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与的农业产业稳定发展工作组,定期研究协调推动工作。县各有关单位要履行职责、细化措施、加强联动、协同发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工作组,建立相关机制,实行调度协同、专班推进、挂包管理、动态跟踪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争取政策支持。发挥老区苏区优势,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等政策资金的支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防控疫情和强农惠农惠企政策,确保落到实处。
(三)强化要素保障。认真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增总量、降成本、快审批等各项措施,加强政银企对接,推广“福林贷”“益林贷”“邮林贷”,缓解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鼓励就地就近务工,引导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灵活用工,努力缓解企业用工难。
(四)主动指导服务。 结合“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
专项行动,开展“ 一企一策”“一业一策”精准帮扶,全力帮助企业尽快渡过难关。加强生产服务,有序组织农技员、烟技员进村、入企、到田头进行实地指导,引导农民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全面推行“五办工作法”,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和项目有序开工复工,努力实现全年工业发展目标,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保障生产“两不误”,常态化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聚焦解决企业反映的融资难、招工难、创新难、市场开拓难、办事难等问题,抓实抓细“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培育壮大“三新”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年工业经济指标保持全市中上位次。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企业有序错峰安全复工复产。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复工承诺报备的前提下,突出稳字当头,按照保障民生企业、重点龙头企业、产业关联企业优先复工复产“三优先”原则,着力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人员返岗、原辅材料运输、防疫物资保障、资金供给、市场开拓等问题,推动企业分类分批有序错峰安全复工、能复尽复,确保到2月23日规上企业复工率达到80%以上,2月底规上企业复工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促进企业增产增效。积极向上争取“疫”后电力优惠政策,用好用足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春节短周期直购电、增产增效等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合理引导企业设备检修,鼓励和引导铁合金、水泥、化工、医药等重点用电行业在满足安全、环保前提下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全县工业用电的影响;同时,精心培育发展增量,力争全年培育入规企业6家以上,实现新增产值1.6亿元以上;突出50个工业增长点项目实施,力争年内实现新增产值12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企业帮扶解困。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闽委办[2020]3号)、《三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若干措施》(明委办[2020]8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明政[2020]1号),拓展完善“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全力帮助企业尽快渡过难关。一是针对用工短缺问题,采取援岗就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等措施,引导企业灵活用工、预约用工、倒班用工,缓解企业用工难。实时收集企业用工岗位信息,畅通求职者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增加本地劳动力当地就业率。及时落实各项稳岗扶持、引工稳工扶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对生产性企业从2020年2月开始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本地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二是针对资金紧张问题,加强政银企对接,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白名单”制度、融资担保增信增贷等工具,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着力纾解企业资金困难,力争年内新增工业贷款2亿元以上。督促疫情期间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抓住今年省级技改基金扩大至200亿元的契机,扩大支持范围,力争年内全县争取技改基金新增额度1亿元以上。三是针对成本偏高问题,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和金融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减免增值税、所得税,降低贷款利率、房租成本,企业贷款贴息等各项惠企措施,力争全年减轻企业负担0.8亿元以上。四是针对市场开拓问题,全年举办“手拉手”对接活动4场次以上,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企业协作配套水平。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把握疫情解除后消费需求释放契机,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发挥贸促会的功能,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完成出口订单的企业,全力帮助获得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文书。五是针对企业物流不畅问题,坚决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畅相关政策,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确保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金融办,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壮大特色产业集群。一是做大新材料产业。坚持高起点定位、创新支撑、延伸裂变、集约发展,以海斯福公司为龙头,着力建设全省最具特色的氟新材料产业集群。继续推动海斯福公司一、二期现有生产线的技改提升,加快推进三期项目投产达效,年内启动四期项目建设;督促和帮助科顺新型防水材料福建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早日建设,力争年内一期项目投(试)产;加快锦浪公司微胶囊发泡剂项目扩建步伐,年内形成亿元以上的生产能力;督促导洁水处理剂项目、卓跃公司氟硅项目加快推进;积极争取省上弃水期电价等惠企政策,引导华联硅业公司提质增效。二是做强新医药产业。推动南方公司与恒瑞公司等国内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加快新板上市步伐和二期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海西联合药业加大对外合作,早日突破药号申报瓶颈;促进紫杉园公司与上海谊众公司的战略合作,高质量建设二期项目;促进福瑞明德医药项目加快建设、瑞博奥医药项目早日开工。引导现有企业拓展新靶点及多靶点组合抗肿瘤药物、治疗性疫苗、基因治疗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建设生物制剂、抗肿瘤药物为主的新医药产业基地。三是做优新能源产业。督促致格公司扩大产能,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海斯福锂电池电解液和盛禾公司锂电池环保设备、NMP 废液精馏及纳米导电浆料投产达效;加快康墨隔膜项目建设,确保上半年投产;围绕锂电池生产相关联项目,开展新能源锂电池产业项目招商,加快轻型动力电池基地项目建成。四是做特军民融合产业。结合我县产业特色规划建设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军民融合优势技术或产品进入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制定的《民参军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加快研制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军民两用技术产品,提升美士邦公司、致格公司、长虹公司、大林森公司等企业的“民参军”能力,推进我县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峡科化烽林分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项目招商引资。坚持既合规又合算,突出真招商、招真商,着力构建“部门条块结合、县乡上下联动、产业前后衔接”的精准招商工作体系。加强项目储备,充分利用明溪独特的区位优势、环境优势、政策优势,谋划一批符合明溪发展方向,具有“高科技、高成长、高税源”优势项目,为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创新谋划思路,围绕强链补链,依托龙头企业,瞄准企业上、下游,策划生产一批产业链拓展延伸项目。加快明溪经济开发区和奋发产业园建设,拓展项目承载平台,提高“三新”产业聚焦度。依托科顺公司,设立广东顺德(科顺)招商服务站,开展“点对点”招商。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定期协调服务机制。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的工业领域发展难题破解工作组,县工信局每半个月收集汇总重点产业、企业、项目需要协调解决问题,对企业提请问题中涉及“五难”的问题进行分类,根据职责分送责任单位研究办理,一般性问题由责任单位即时即办,复杂性问题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协商,帮扶协调解决,加快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项目联动攻坚机制。组建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抓部置、抓督查、抓落实、抓总结,加强日常跟踪督促,按月收集汇总各专班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力争每季度有进展、有成效。落实“三个十”重大项目机制,聚焦前期、在建、增资三类重大工业项目,倒排进度、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稳步实施。
(三)建立工作落实问效机制。由县工信局将2020年重点工作纳入工作产业工作组年度任务,并指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重点工作的细化落实,建立跟踪台帐,确保工作落实,为明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工业产业支持。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和项目有序开工复工,努力实现全年服务业发展目标,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各服务业企业要坚定信心、聚集合力、同向发力,坚持“稳一产、保二产、促三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持续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更加紧密,生活性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具体安排:
——规模服务业企业优先复工开业。支持40家规模以上(限上)服务业企业2月15日起有序错峰复工开业,力争20日前复工率达70%以上,2月底前全部实现复工开业(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保障民生型服务业有序复工开业。金融、交通物流、商务服务等企业,应尽快组织有序复工;粮油副食品、农副产品、社区便利店、修理、洗护、分餐制或配餐制非聚集性餐饮、外卖等居民日常消费类行业实行分类有序错峰开业。
——人员聚集型服务业暂缓复工开业。娱乐、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房地产销售、图书馆、旅游景点、影剧院、家政业等人员密切接触集聚的行业,视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再组织复工。
二、重点工作
服务业点多面广,涉及各行各业。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精准防控,分类推进,既要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又要指导扶持企业尽早复工运营,确保服务业减少疫情影响有序发展。
(一)复工防控重点
1.商贸服务业(含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复工防控要求:批发业、零售业要提倡线上经营、送货上门,增设营业窗口,避免人员排队聚集;住宿业要落实顾客身份和健康信息登记,加强出入人员体温检测,遵守住宿行业卫生管理规范,增加公共区域消毒频次;餐饮业(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餐饮、小吃店、早餐店、糕点店等)要实行外卖、打包经营,严禁多人堂食、围桌用餐。
责任单位:限上商贸企业复工和防控由县工信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营利性服务业(含信息技术、软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复工防控要求:坚持以“防聚集”为原则,提倡采取居家办公、线上办公、视频会议等灵活方式,提供营业服务;确需现场办公、店面经营的,应采取电话预约、错峰营业等方式,尽量避免聚集接待顾客。要督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暂缓复工,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加强日常跟踪和管理。
责任单位: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业复工和防控由县住建局负责,科技服务类企业由县科技局负责,人力资源和家政服务类企业由县人社局负责,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由县文旅局负责
3.交通仓储邮政业复工防控要求:加强公共区域、寄递物品防疫措施落实,实行运输车辆、人员跟踪管理,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措施,保持仓储环境通风和整洁卫生,提倡无接触式取件等工作模式,全力促复工保运转,为各行业物资流通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类和汽车维修类复工和防控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邮政、快递企业由县邮政局负责
4.金融业复工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窗口服务人员的健康防护,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能线上办理服务的,尽量线上办理,增加营业窗口,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和客户聚集。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银保监管组
5.养老服务业复工防控要求: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加强养老机构出入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入住人员不能离院外出,严格落实返院和新入住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导则,结合行业特点,抓紧制定本行业企业(个体)复工规程和健康防护措施。其中:城区服务业企业复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雪峰镇、城关乡要发挥社区(村居)作用,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服务业企业复工落实工作;其他7个乡(镇)辖区范围内的服务业企业复工指导工作,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定期报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备案。
(二)复工扶持政策
1.加大重点行业扶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以企业上半年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为计算参考给予补助。同时,及时兑现《明溪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九条扶持政策(试行)》(明政办〔2019〕37号),3月底前全面兑现新增入规企业的一次奖励资金,且对2020年12月底前新增本年度入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其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30%。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
2.推动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企业,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财政局
3.简化纳税手续。对因疫情影响的服务业企业及定期定额户,据实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办理停业手续;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4.优化社保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业企业,可延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不予加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税务局
5.稳定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企业,鼓励银行机构通过无还本续贷、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下调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组,各银行机构
6.强化疫情防控服务。对具备疫情防控错峰复工复产条件并于2月份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需在一季度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给予疫情防控物资购置一次性补助,按企业在职且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的员工为依据,每位员工100元的标准计算补助。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行业主管单位
7.扶持旅游业渡过难关。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延续《明溪县推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期三年,对符合“绿野乡居”民宿标准的乡村民宿,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间(房间)3000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上述条款与上级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属于同类型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所需资金从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相应的服务业扶持引导资金中支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服务业企业复工指导小组,由行业主管部门、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和企业所在乡(镇)各一名业务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作战,密切沟通协作,在确保服务业企业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科学有序开工复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服务业企业复工情况报县三产服务中心汇总。
(二)提升服务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持续跟踪企业需求、聚焦企业关切,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解决方案。要全面推行“五办工作法”,简化材料、优化流程,提升复工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要简化复工程序,细化复工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物资保障、清洗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分类别、分区域、分步骤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三)落实要素保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及时兑现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援企稳岗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对新开工、复工的服务业重点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用林、环境容量等指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即报即审即批,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已出台的支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向服务业企业、项目单位推送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政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确保完成全年服务业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氛围。